地盤臨時供電要安排發電機時,工程團隊常先問「需要幾多 KVA」。實際上,負載類型、同時使用情況、起動電流、供電時間、配電方式、設備位置、通風與噪音控制,都會影響選型和現場安排。單靠把設備銘牌數值相加,未必足以反映實際需要。
本文提供租借發電機前的資料框架,協助工程方與供應商進行初步溝通。容量、電壓、相數、線路、保護裝置、排放、標籤及接駁安排,必須由合資格人士按擬用設備資料、現場負載和適用要求確認。本文不取代電力工程設計、檢查或法定文件。
由負載清單開始,而不是由單一 KVA 數字開始
工程方應列出每一項預計使用的設備、額定資料、使用時間、是否同時運行,以及電動機、泵、焊機或其他可能有起動需求的負載。這份清單可讓供應商和電力專業人員比較發電機資料,並規劃配電、保護與接駁安排。當負載會變動時,應在開工前說明可能的最高情況,而不是只提供平日平均用電。
| 需要提供的資料 | 例子 | 為何重要 |
|---|---|---|
| 負載清單 | 設備名稱、額定資料、數量及是否同時使用。 | 作初步容量與配電安排的基礎。 |
| 使用時間 | 日間、夜間、持續運行或間歇運行。 | 影響燃料、保養、噪音與備用安排。 |
| 供電方式 | 所需電壓、相數、插頭/接線及配電位置。 | 讓相關人員核對相容性和保護安排。 |
| 現場位置 | 室內外、通風、出入口、居民或其他工序距離。 | 影響排放、噪音、燃料與消防安排。 |
| 進場路徑 | 卸貨位、最窄通道、地面和臨時存放位置。 | 確認設備可安全到位。 |
通風、排放與噪音需要在選址時處理
發電機的位置應讓相關人員按設備資料處理進風、排氣、散熱、燃料和周邊安全距離。不可在通風不足或不符合設備限制的地方運行內燃設備,亦不可把排氣導向工作區、公共通道或相鄰住戶。若工程位於對噪音或排放敏感的場所,應先確認物業、合約及主管部門的相關限制。
環保署對在指明活動或地點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設有排放管制和標籤制度。是否屬受規管機械、是否需要核准或豁免標籤,以及標籤狀態,應按環保署的現行資料和擬用設備實際情況核實。
臨時供電的接駁與日常管理
發電機送到現場,不代表已可自行接駁負載。臨時電力系統的設計、安裝、檢查、測試、保養和改動,應由適當人員按適用要求處理。工程方宜指定接駁責任人,並保留設備資料、負載紀錄、檢查及異常處理安排。當增加設備、改動配電或出現跳掣、異常發熱、異味或漏油時,應停止使用並由相關人員檢查。
租借前的發電機資料核對表
| 向供應商提供 | 現場需要確認 | 開機前需要確認 |
|---|---|---|
| 負載清單及預計同時使用情況 | 設備位置、進場與通風條件 | 型號、配電與接駁資料相符 |
| 所需供電規格和用電時段 | 噪音、排放、燃料及防火安排 | 所需檢查、測試及現場控制已完成 |
| 施工日期與是否需備用供電 | 如適用,核對 NRMM 標籤狀態 | 異常與緊急聯絡安排已交代 |
常見問題
可否只按所有設備的額定數字相加選擇發電機?
不應只作簡單相加。不同負載的同時使用、起動特性和現場配電安排會影響選型。應提供完整負載資料,並由供應商及相關專業人員按擬用設備資料確認。
室內或地庫可否使用柴油發電機?
不可一概而論。設備的排氣、通風、位置、燃料與現場限制都要按實際情況和適用要求核實;如不符合條件,不應啟動設備。
NRMM 標籤是否只與租賃供應商有關?
工程方亦應在安排設備前核對擬用設備的適用性及標籤狀態,尤其是在受規管的活動或地點。實際規定應以環保署的現行資料為準。
提交臨時供電資料
如已備妥負載清單、使用時段、接駁要求和現場位置資料,可透過下列入口提交發電機配對需求:
參考資料
本文提供一般資訊,並非就任何電力裝置、發電機或工程現場作出的設計、安全或法律意見。